毕拉尔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见“纳马之族”(1271页)。
门巴族用于放睡婴儿的竹筐。由竹篾编织而成,两头略高,腹呈椭圆形,圈足。垫上草、土布后,将婴儿睡于其中。有的将其放在用4根制成“井”字的半球形木架上或穿上绳索悬挂于房梁,以供摇晃器物。此物流行于西藏墨脱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见“古雷寺”(441页)。
唐代南诏国第十代王晟丰祐年号。一作保合。824—840年,凡17年。
契丹语官名。时官制特点,分北、南,北面官治本族宫帐、部族及属国之政;南面官治汉人及渤海人事。是职据《辽史·国语解》称:“掌北面讯囚者。”余不详。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 (640页)。
①(1286—1368)元朝宗室。又译铁木儿不花。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孙,镇南王脱欢第四子。泰定二年(1325),兄脱不花卒,侄孛罗不花年幼,遂嗣为镇南王。致和元年(1328),应怀王图帖睦尔召至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