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巴著经雕版
内蒙古呼和浩特乌素图召法禧寺中保存之松巴堪布用藏文写成的经、律、论、医、算等五种著作的木刻版。每块雕版长49厘米,宽7厘米,共3450块。据说为乌素图召第三世活佛罗布桑旺扎勒幼年赴青海塔尔寺学经,拜松巴堪布为师,并将其著作原稿带回所刻之经版。一说系罗布桑旺扎勒本人的著作,其中医学部分极有学术价值。法禧寺过去靠印刷该典籍的收入维持生活。现此雕版,已作珍贵的文物,妥善保存。
内蒙古呼和浩特乌素图召法禧寺中保存之松巴堪布用藏文写成的经、律、论、医、算等五种著作的木刻版。每块雕版长49厘米,宽7厘米,共3450块。据说为乌素图召第三世活佛罗布桑旺扎勒幼年赴青海塔尔寺学经,拜松巴堪布为师,并将其著作原稿带回所刻之经版。一说系罗布桑旺扎勒本人的著作,其中医学部分极有学术价值。法禧寺过去靠印刷该典籍的收入维持生活。现此雕版,已作珍贵的文物,妥善保存。
三国时期佛教译经师。字恭明,一名越。月氏人。祖父法度在汉灵帝时率国人数百归汉。自幼好学深思,博览经籍。曾受业于支亮。多技艺,通6国语言。汉献帝(189—220年在位)末年,偕数十人,避乱于吴,被吴主孙
1130—1198金大臣。盖州(治今辽宁盖县)别里卖猛安奚屈谋克人。女真族。粘割氏。贞元(1153—1156)初,以通女真字试补户部令史,转尚书省令史。大定七年(1167),选任吏部主事,后任右补阙、
即“蒲察世杰”(2321页)。 ②即“移剌温”(2066页)。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参见“岐黎”(1068页)。
亦作《圣成吉思汗传》,即《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
地名。位于青海省北部青海湖以西。古西羌地。汉属西海郡,魏、晋、南北朝时为吐谷浑牧地,唐入吐蕃,宋为唃厮啰地。元属西宁州,明属西宁卫。明为蒙古所据。万历六年(1578)俺答汗迎黄教领袖索南嘉措至青海仰华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卜石兔”(19页)。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