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卓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婚后生子女则仍分别属于父方或母方主人。后此种在婚前为获得主人批准而交纳的财物也渐被称为“本卓”。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婚后生子女则仍分别属于父方或母方主人。后此种在婚前为获得主人批准而交纳的财物也渐被称为“本卓”。
即“主儿勤”(620页)。
蒙古早期采用的一种自然历法。此种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年,每见月圆为一月,“其俗每以草青为一岁,人有问其岁,则曰几草青”,“见草青迟迟,方知是年有闰月也”(《蒙鞑备录》)。后改用十二生肖纪年。
元代地名。在今青海省互助县松多乡。《元史》载:至元十六年(1279),以算木多城为镇西府。时为世祖第七子奥鲁赤之领地,奥鲁赤受封为西平王,其子铁木而不花亦受封镇西武靖王,成为两王府驻地。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下朵”。元代史籍中对藏族聚居地区的译称。又译脱思麻、秃思马等。包括今青海、甘肃等省藏族地区。元于此设吐蕃等处(又称朵思麻)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置驿站13以通乌思藏。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德昂族个体家庭的祖先崇拜形式。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小祭两次,若修房建屋则大祭。祭时,备米、饭各7碗,每碗上置铜钱3文,草烟、茶叶各7堆,铁7小块,纸旗14面,鲜花14朵,盐1团,衣服1套,水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因靠近明设马市广顺关(俗称南关),故又称南关。“哈达”满语意为“山”。因分布于今辽宁省西丰县哈达河畔(今小清河),故名。首领纳喇氏(一说原为完颜氏),世居忽喇温(今呼兰河
书名,有关广西史料摘编。1卷。清张祥河(河,一作何,1785—1862,字元卿,号诗龄,娄县,今上海淞江人,汉族)撰。系作者任广西布政使时所作。内容摘录于宋、元、明诸史志中有关广西的山川、名胜、古迹、
见“邵固”(1261页)。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