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代国和北魏官名。代国和北魏初期用以统辖※内入诸姓及※四方诸姓部落之官员。据《魏书·官氏志》载,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将统辖地区“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
见“塔娃”(2156页)。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详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鹘笃”(2452页)。
佤语音译,意为“办大事情的长者”。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俗称“班洪王”或“班洪王子”,职位世袭。最早可能是这一地区对氏族酋长或村社首领的称谓,后来发展为对地区最大头人的
见“和通淖尔之战”(1451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协作”。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原始互助合作形式。每当修建房屋或农忙季节,任何一家都可请亲友及同寨群众帮忙劳动,主人不付任何报酬,只须以较好的饭菜和水酒款待。早
见“移剌曷补”(2068页)。
即“可敦”(4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