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漠方略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即“吴朝俊”(1075页)。
古代政区名,唐代亦指州治所在地名。传说州境为今辽宁医巫闾山及其以东之地(一说辽河以东地)。北魏及唐代所置营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区。唐万岁通天年间(696—697),契丹首领李尽忠据此举兵反唐,州治于
见“扫寨”(754页)。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任期不等,在甲本(百夫长)领导下,负责征收各种差税和※“其美”租,每年召集本部落牧民清算各项差税及“其美”租的支出帐,三年清点一次本部落的牛、羊数
见“毛里孩王”(360页)。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参见“附邻”(1259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辖地东与北接卓克基土司界,南临绰斯甲土司,西接壤塘界。始祖原为杂谷土司头人。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安抚司职,乾隆十七年(1752),杂谷土司苍旺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