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府部民暴动
元仁宗朝蒙古牧民暴动。延祐年间(1314—1320),朔漠遭风雪灾害,牲畜倒毙殆尽,人民流散,鬻妻儿为食。延祐六年(1319)七月,晋王也孙铁木儿部民暴动,劫掠豪富,因诸暴动间缺少配合,遭札鲁花赤囊加带及晋王府军镇压,失败,或被杀,或杖流。
元仁宗朝蒙古牧民暴动。延祐年间(1314—1320),朔漠遭风雪灾害,牲畜倒毙殆尽,人民流散,鬻妻儿为食。延祐六年(1319)七月,晋王也孙铁木儿部民暴动,劫掠豪富,因诸暴动间缺少配合,遭札鲁花赤囊加带及晋王府军镇压,失败,或被杀,或杖流。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1555明代湖广永顺土官。抗倭英烈。土家族。隶永顺宣慰司(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调随宣慰使※彭翼南、致仕宣慰使※彭明辅率土兵开赴松江抗倭前线,率本部土兵为先锋,深入敌穴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1714—1777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金宝之弟。雍正七年(1729),兄卒,诸子不才,清廷委其为宣慰使。乾隆三十年(1765),以孟艮土司兄弟不和,
清代征战、禁卫军之一。遴选八旗满洲、蒙古兵丁之最精锐者组成。 (1)顺治元年(1644),八旗噶布什贤超哈分左右翼,编为两营,设“噶布什贤(前锋)噶喇衣(翼的)昂邦(总管)2人分统。十七年(1660)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东汉佛教译经师。简称支谶。月氏人。笃持法戒,操行纯深,性度开敏。汉灵帝(167—189年在位)时,游步洛阳,传译梵文,成《道行般若经》、《般舟三昧经》、《首楞严经》、《阿阇世王》等经10余部。所译经皆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1893—1988社会科学家。蒙古族。字焕鼎。广西桂林人。元云南梁王之后裔,※梁济子。14岁入中学读书,后就读于直隶法政专门学校,毕业后赴日留学,回国后,曾任天津《民国报》记者、司法部秘书。1917年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