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宣慰司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拙思牙赤”、“珠噜海齐”。《元史语解》释为“善算人”。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哈剌木连、斡斤川、甘州、左手永平等处御位之昌罕、斡罗孙、耳眉、迷里迷失等均任此职。
见“阿里钦部”(1224页)。
?—1115辽末将领。字能典。契丹族。为于越蒲古只之后。史载其身材魁伟,长于雄辩。天祚朝入仕,乾统初年,补祗候郎君。六年(1106),加观察使。时东北女真勃兴,迅入辽地,天庆五年(1115)正月,兵抗
见“健贝崔臣丹增”(1889页)。
见“萧迭里得”(2001页)。
德昂族群众性的宗教祭祀活动,亦称大贡、大赕、赶摆。流行于云南镇康等地。一般在夏历二、三月间择期举行。事前由达干、安长、佛爷和各家族长商定,在群众中募集祭祀所需粮、钱。旨在祈求村寨和地区平安、消灾免祸及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他载稍异,该书“勿吉传”记为“具弗伏”;“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记为“伏弗郁”。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1),为术赤招降。
即“万俟道洛”(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