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万户1员。
藏语“格威西年”的简称,意“善知识”、“良师”,亦可作“博士”或“教授”解。此称在唐吐蕃时已有。原为藏族对精通佛教经籍者的敬称,后渐成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学衔。以当众答复佛经辩难为主的考试方法录取。内分
藏语音译,意为“东部人”。又作舍尔巴、谢尔巴。尼泊尔王国菩提亚人的别称。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相传公元13世纪蒙古灭西夏后,党项羌中的一支南迁西康木雅地区(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等地),忽必烈南征大理时,又逃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见“麦力哥台吉”(958页)。
1582—1655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又作顾实汗,皆“国师”之音译,名图鲁拜琥(蒙古语,意为“天资聪颖”)。卫拉特汗哈尼诺颜洪果尔第四子。以勇武著称。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率军击败俄
即“安答”(902页)。
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班第孙,巴禄之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授命赴西藏办事,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兵扰犯藏边,办事不力,听任萨嘉呼图克图及达赖喇嘛之言,私与巴勒布讲和,革
元朝官署名。掌大斡耳朵属下怯怜口事务。成宗大德五年(1301)置,秩正三品。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为院。四年,复为寺。仁宗延祐七年(1320),定置寺卿4员、少卿、寺丞各2员。下辖怯怜口诸色人匠
?—1657清朝将领。字葵阳,铁岭人。朝鲜族。李氏。明辽东总兵官宁远伯李成梁族子,李如梴子。仕明为太原同知,罢居抚顺。后金太祖天命三年(1618),归后金,徙还铁岭。六年(1621),奉命收族人,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