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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晌”(1867页)。
参见“晌”(1867页)。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清光绪朝广西壮族农民反抗土司首领。古零(今马山县境)人。壮族。光绪年间(1875—1908),古零土司对辖区百姓肆意苛索,民不聊生。十三年(1887),号召当地群众拒绝交纳各种摊派,并焚毁土司衙门。土
见“赫哲族”(2422页)。
1787—1846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三世(一作四世)。亦译作也摄丹丕嘉灿、业希丹毕札拉参、伊希丹毕札拉参等。加佛教传说的十三位先世,亦作第十六世。生于甘肃宗汇之北噶达托布达寺附近的扎拉通地
见“努尔哈赤”(1262页)。
见“烛偎水部”(1929页)。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
?—1525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
汉代大夏国官名。又写作“五部翖侯”。时大夏国国事由五翕侯分管,国王统领,故称。五侯即:休密翕侯、双靡翕侯、贵霜翕侯、肸顿翕侯、高附翕侯。分别治和墨城、双靡城、护澡城、薄茅城和高附城(今阿富汗首都喀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