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斯尔
参见“普济验方手册”(2294页)。
参见“普济验方手册”(2294页)。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
旧时鄂伦春族的他称。亦称麒麟、齐凌、乞林、奇勒尔等。来源有三说:一说因清代鄂伦春族与别族商贾互市地点名齐凌而得名,音转为“麒麟”;二说因其散处大、小兴安岭中以捕猎为业,与“林木中百姓”、“树中人”一样
?—176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辅国公丹济拉孙,※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爵。十九年(1754),受命乾清门行走,获双眼花翎。翌年,清
书名。我国第一部用马列主义观点研究回回民族历史与现状的著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集体编写,由李维汉、贾拓夫、刘春等主持并执笔写成。1941年4月以延安民族研究会名义由延安解放社出
古族名。亦称西洱河蛮。属白蛮。“松外诸蛮”之一部。唐初即分布于今云南洱海地区,与当地六诏乌蛮并存。系不断迁入的汉族与当地白蛮等融合而成,故“自云其先本汉人”,语言、生产及习俗等亦与汉族有许多相似之处。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221金大臣。本名习烈。河北东路(治今河北河间县)算主海猛安人。女真族。徒单氏。武定军节度使府君奴子,母系金熙宗女。初充奉御。大定二十七年(1187),娶金世宗女息国公主,加定远大将军、驸马都尉
明朝将领。又称完者帖木儿。蒙古族。初为北元将领。洪武(1368—1398)年间,率众投附明廷,受殊遇,累迁至指挥使。正统(1436—1449)至天顺(1457—1464)时,屡奉命出使瓦剌,官至都督同
(1363—1399) 明代蒙古贵族。简称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孛儿只斤氏。可汗※脱古思帖木儿子(一作额勒伯克汗子)。娶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为妻。其兄额勒伯克汗为政不仁,重用佞臣浩海达裕。明建文元年(13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朱耶金山(沙陀金山)之子,后唐李氏先祖。8世纪初,父卒,袭金满州都督。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因吐蕃扰安西,率部迁徙北庭(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辖境约当今阿尔泰山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