摺匣
见“报匣”(1062页)。
见“报匣”(1062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见“阿的讷河卫”(1236页)。
蒙古国建立前与铁木真(成吉思汗)抗衡的诸部联盟。宋庆元六年(1200),哈答斤、散只兀、朵儿边、塔塔儿、弘吉剌、亦乞列思、火鲁剌思、乃蛮、蔑儿乞、斡亦剌、泰赤乌等十一部为蒙古部铁木真和克烈部王罕联军败
见“耶律只没”(1308页)。
?—1733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从隆却赤仁波且受戒,入隆务寺学《释量论》。赴藏入噶丹寺绛孜扎仓,获拉仁巴学位。从赤洛哲嘉措受具足戒,并聆听许多经教。后应嘉摩戎地区之请,赴该地讲经传法。于隆务寺先
职名。清代※上三旗护军中设以稽查紫禁城内外门籍者。初制,内大臣、侍卫、内务府官员及各执事人、内监、厨役、工匠、内管领下服役人等,皆规定从东华门、西华门、神武门及应走之门出入,俱令将其姓名、所隶旗分、佐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渤海王国大臣。文王大钦茂时官献可大夫、司宾少令,封开国男。唐大历十一年(日本宝龟七年,776),奉命为聘日使,率160余人贺光仁天皇即位并吊王妃丧。自南京南海府(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吐号浦登船渡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宗教上层封授土族地区13个部落首领为土官(藏语称※“昂锁”,意为“内政官”)以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明时期,青海互助地区属西藏宗教势力范围,土族均已信奉喇嘛教。明万历三十年(1602
清代开发新疆的措施。新疆古称西域,自西汉以来历代都有屯田,但规模均不及清代。清屯政创设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天山南北后,始大规模兴屯。垦区遍及天山南北,尤以天山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