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本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民事纠纷等。一般任期为3年,亦可连任。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民事纠纷等。一般任期为3年,亦可连任。
见“鼎新律”(2225页)。
见“西辽”(689页)。
?—819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李纳子,※李师古异母弟。知密州(治今山东诸城县)事时,师古死,其女(一作属下)秘不发丧,潜遣使迎继之。元和元年(806)七月,唐宪宗授以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1635—1688明末清初藏传佛教高僧。藏族。青海塔尔寺附近达秀部落人。曾任西藏甘丹寺法台,藏语称“法台(金座)”为“赛赤”,故又称“赛赤活佛”,即“金座活佛”。其根本寺院为尖礼县能科地区之拉穆德钦寺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1636清初将领。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巴图鲁子,原为内喀尔喀五部之一巴约特部首领,游牧于西喇木伦河流域。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三十四年,先后入觐努尔哈赤,以贝勒舒尔哈齐女妻之,封额驸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武装。又称“金川赤区回民支队”。1936年初,在中国共产党金川省委领导下,成立于四川绥靖,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所在地。主要由当地的回族青年120余人组编而成。辖3个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速鲁为辽太祖※弘义宫下之一石烈。又,此词语亦作河名,《辽史·营卫志》记有“速鲁河
见“耶律隆祐”(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