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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门巴族本教女巫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门巴族部分地区。多由久病痊愈者拜师学成。传说为“坎主”神的化身。一说平时忌肉类食物。作法时在神龛上供酒肉、酥油和粮食。于五指各拴一根彩线,根据线断或燃烧得是否整齐确定患者病因。头戴纸帽,额前、双耳、颈上垂挂饰物,在神坛内舞蹈跳跃,摇铃击鼓,说唱咒语,为患者请神招魂。也是民间举行迎送坎主神的祭祀活动。不世袭。
旧时门巴族本教女巫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门巴族部分地区。多由久病痊愈者拜师学成。传说为“坎主”神的化身。一说平时忌肉类食物。作法时在神龛上供酒肉、酥油和粮食。于五指各拴一根彩线,根据线断或燃烧得是否整齐确定患者病因。头戴纸帽,额前、双耳、颈上垂挂饰物,在神坛内舞蹈跳跃,摇铃击鼓,说唱咒语,为患者请神招魂。也是民间举行迎送坎主神的祭祀活动。不世袭。
见“布素鲁克”(471页)。
?—635隋代吐谷浑可汗。又作允伏,号步萨钵。※世伏弟。开皇十七年(597),兄被国人杀害,嗣立。遣使赴隋,表陈废立事,并请依吐谷浑“兄死妻嫂”风俗,娶嫂隋之光化公主为妻,获许。此后,与隋通好,“朝贡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沟口。本长宁安抚使之弟,封副安抚使。清顺治九年(1652),巡检使苏国珖降,康熙六年(1667)颁给巡检司印信号纸,辖120户,年纳麦粮5.41石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立财用规运所。十六年,改为规运总管府。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都总管府。旋升会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
1876—1933即十三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拉萨东南塔布朗敦村人。清光绪三年(1877),作为十二世达赖的唯一转世灵童,奉旨免金瓶掣签,被认定为十三世达赖喇嘛。四年正月初四,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见“速檀”(1840页)。
见“古儿别速”(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