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野
见“扎也”(190页)。
见“扎也”(190页)。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哈尔博户大渠。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决定兵分三路收复新疆,居住在伊犁的锡伯族军民300人闻讯后,在总管喀尔莽阿率领下移居博尔塔拉(今博乐县一带),从事耕种,并开挖了这一
清军抗击浩罕侵略军的一次战役。道光十年(1830)八月,浩罕封建主裹胁玉素普和卓,引兵自乌帕拉特、喀浪圭、明约洛等卡伦入侵,进围喀什噶尔(今喀什)和英吉沙尔。复分兵谋攻叶尔羌(今莎车)。时叶尔羌守军仅
书名。壮族风俗志书。1篇。北宋吴处厚(字伯固,福建邵武人)撰。作者在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任大理寺丞时,曾到广南西路宾州(今广西宾阳一带)审理讼案,见到当地居民“相呼不以行第,唯以各人所生
见“古儿别速”(441页)。
?—576北齐大将。渔阳(治今北京密云西南)人。丁零(敕勒)鲜于氏。怀朔镇将鲜于宝业子。东魏兴和二年(540),为大丞相高欢亲信副都督,迁平西将军,赐爵石门县子。后屡从北齐文宣帝高洋征柔然,破稽胡。又
见“乞列思”(122页)。
书名。罗振玉编著。1926年印行,钤拓有年号西夏印11枚。1927年增至33枚印行。其中有年号者25枚,计贞观8、元德3、正德1、大德1、大庆2、人庆1、天盛7、乾祐2。无年号者8枚。款识中年号由罗振
唐吐蕃主管外事之职官。为“纰论”之意译。详见“纰论”(1265页)。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见“辉特南旗”(2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