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兀讨温河千户所”(112页)。
见“賨人”(2294页)。
见“搜谐若鞮单于”(2194页)。
见“萧翰”(1992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孙鸣琴等应包头临时县长刘澍之请,于1938年着手编写,越7年脱稿,包头市大北纸庄印刷。5册,分10卷:卷一地方史:包头沿革史;卷二地方志:疆域、城市、山脉、河流、交通、古迹;卷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见“兀提剌耳”(111页)。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
见“罗布藏阿旺济克美扎巴”(1427页)。
参见“俍人”(16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