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见“祐世隆”(1766页)。
即“绝奴部”(1785页)。
见“质孙宴”(1467页)。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参见“茂特色布伯克”(1332页)。
即《六合坚固大宅颂碑》 (385页)。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
赫哲族民间抒情乐曲。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常用此曲调即兴填词,用来歌颂美丽富饶的大自然,抒发对家乡山水、物产、风光的热爱情感。
约1251—1315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