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巴扎西贝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为恰巴万户长,从此其后历任恰巴万户长职。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为恰巴万户长,从此其后历任恰巴万户长职。
见“梁后”②(2125页)。
书名。蒙文佛教史书。青海蒙古族松巴堪布益西班觉撰。清乾隆十三年(1748)成书。两卷,515页。叙述印度、西藏、蒙古佛教源流,及寺庙、高僧、教派、佛经翻译等,并附年表。对元、明、清蒙藏佛教关系研究提供
藏语音译,意为藏靴。藏族长统靴鞋的统称。因地区不同略有差异,有皮制或氆氇(羊毛织品)制的;卫藏地区是用黑氆氇缝制长筒,帮面和靴腰镶彩色横条和红色毛布,加以缝纳的厚底靴;拉萨市区、昌都及四川西部是以黑色
?—1753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固山贝子※喇什长子。尚郡主,封和硕额驸。雍正十一年(1733),率兵赴北路军,击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乾隆二年(1737),封镇国公。八年(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系为主人盖房、搬迁、械斗、抢亲、宗教祭礼、娶亲嫁女、节庆晏请及“优尔巴”等各种活动的综合人役称谓。其有以男或女投役、男女共投役以至举家投役等形式,无劳役期限额。其中
?—18汉代西域莎车国王。元帝(前49—前33)时,曾入质长安(今陕西西安),长于京师。归国后因钦慕中原文化,继位后治事多参行汉制。常诫诸子孙世代与汉通好,不可背负。王莽作乱时(公元9—23年),匈奴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始祖。又作孛罗罕。出身绰罗斯家族。※也先孙(一说为子),阿失帖木儿第四子。弘治(1488—1505)年间,与堂孙(一说侄)卜六阿歹驻牧于把思阔(巴里坤)之地。八年(1495),侄(
①古地名。四川灌县。原名都安,晋时属汶山郡,曾改为常安。晋元康八年(298),汶山兴乐县羌、胡起兵,与益州西夷校尉麹炳、牙门将孙眺战于常安。 ②陕西长安。晋太元十一年(386),羌人姚苌建立后秦,即帝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
见“缚喝”(24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