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兰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巴思答木、咬纳等50人来朝,与阿剌山等四卫同时设立。《藏洲源流考》作呼兰山卫,并说清代叶赫城东北、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400里有呼兰峰,又吉林城西北140里别有呼兰山。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巴思答木、咬纳等50人来朝,与阿剌山等四卫同时设立。《藏洲源流考》作呼兰山卫,并说清代叶赫城东北、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400里有呼兰峰,又吉林城西北140里别有呼兰山。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见“癿加思兰”(816页)。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见“哥舒”(183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拜塔里克河源,东至鞥克岭,西至特及格尔噶什衮,南至扣波尔,北至札克额沁山梁。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附清。三十年,授托多额尔德尼札萨克镇国公。五十
①五代时北汉孝和帝刘承钧年号。957—968年,凡12年。承钧卒,其养子刘继恩嗣位未几被杀,彭城王刘继元嗣位,仍称天会年号,从天会十二年至十七年,即968—973年,凡6年。共17年。②金太宗文烈皇帝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
清外札萨克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渥巴锡汗从子辅国公拜济瑚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和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设1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南路盟,归伊犁将军管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明清时四川土司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司治今阿坝州理县杂谷脑。管辖藏民和今茂县曲谷(“后番”)、雅都(“新番”)、维城(“旧番”)等地羌民。相传其先世为吐蕃维州刺史悉坦谋。唐大和五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