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旧时云南佤族计算长度的单位。参见“托普”(751页)。
云南古族名。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载:“云南郡……有熊仓山……有上方、下方夷”。云南郡始设于蜀汉,辖滇西北地区,治云南县(今祥云县云南驿)。熊仓山,自唐以后称点苍山(简称苍山),在今大理市西,洱海西方
元朝大臣。字敬臣,号山斋。畏兀儿人。大司徒※阿邻帖木儿长子。能诗文兼工大字,精通畏兀儿文和蒙文,为惠宗妥懽帖睦尔之师。惠宗即位后,深受礼遇,入侍禁中。累官翰林学士承旨、奎章阁大学士、中书平章政事、大司
书名。2卷,宋孙巽撰。已佚。本书记西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阙,风俗之所尚”。《宋史·夏国传》所载之追尊皇帝谥号、庙号、陵名亦采自本书。晁公武《郡斋
晋代卢水胡首领。贰县人。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正月,与休屠胡(屠各胡)董成、张龙世、新平羌雷恶地等起兵,归附前秦大司马、鲁王苻纂,拥众10余万。建彭沛谷堡于贰县。七月,为后秦姚苌所败,失堡,走杏城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经奚结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于奚结部地。隶燕然都护府。
土司名。位于今湖南西部。元末为羁縻州地,以田胜祖任洞长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升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田氏世袭长官职,世有其土,传13代。至清雍正五年(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一种类隶书体,蝴蝶装。残本,存22面,面21×4厘米,面9行,行间有竖格线。正文满格,行15—16字,注解低一格。注释为西夏人佚名作。内容为第八章《离娄章句下》。另一种为行
?—180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官学生考补内阁中书。五十一年(1786),累官山东按察使。后三年,擢至刑部侍郎,赴湖北审理济阳县民杨隆霖控告案。五十六年(1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头人办事的人,与※“郭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设2—3人,由寨众推荐办事精干者充当,由部落头人委任。专管本寨各项生产的安排。不脱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