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何州
见“徒河州”(1892页)。
见“徒河州”(1892页)。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朝鲜语音译,意为“裤子”。朝鲜族男子传统服饰。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为灰色,老人则喜穿白色。裤档肥大,裤腿宽,裤脚是紧口。这种裤子,宜于盘腿席坐。用布条(多用黑布)系结裤管,被认为是端庄礼仪的表现。据载
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云哇。曾在扎什伦布学习《释量论》,于哲蚌寺学习五部大论,在敏珠林寺德敦法师处聆听教诲。被噶丹颇章委任为参卓堪布。返回多麦,任瞿昙寺堪布多年,于该寺修建4座佛殿。
云南元阳哈尼族间一种互称。参见“哈尼族”(1633页)。
参见“俍人”(1687页)。
?—1297伊儿汗国大臣。又译纳兀鲁思、尼佛鲁慈。蒙古斡亦剌部人。※阿儿浑之子。初佐阿鲁浑汗长子合赞,镇治呼罗珊(今伊朗霍腊散省与阿富汗西部)。娶伊儿汗阿八哈女秃坚术(托绀珠)公主为妻。至元二十六年(
蒙古语音译,意为“金匠”。系准噶尔管理绘塑佛像事务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阿尔塔沁鄂拓克,由一宰桑管辖,约500户。
甘孜邛山地区藏民反对巴底土司事件。邛山属丹巴县巴底土司管辖之村寨,该处连年遭自然灾害,藏民生活艰难,但巴底女土司白利娜姆和其兄益色拉买却低价强行向藏民收买粮食,无偿征调役差,藏民被迫用房屋等作抵押向土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以物与人已然”,即“已把东西给人”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名命名者。如海陵王之侄完颜阿里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