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秧节
参见“牛皇节”(358页)。
参见“牛皇节”(358页)。
地名。清宣统二年(1910)置。汉为越嶲郡所辖卑水县地,沿至南朝宋。齐、梁时属越巂僚。宋归沙麻部。元初属中县,中叶改置北舍县,隶建昌路。明隶建昌卫。清乾隆(1736—1795)间设交脚汛衙门。同治七年
南朝至隋时对聚居“左县”诸少数民族的习称。又称“左”或“左人”。分布在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当时宋、齐多在西起荆州东至南豫州各郡诸蛮聚居区置县,称“左县”,居民称“蛮左”。《宋书·州郡志二》
见“张承奉”(1181页)。
参见“札卡提”(432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一。辽东京道有归州,谓以渤海降户置,疑辽移其民于今辽宁盖县西南侨置。
明朝授予乌思藏思达藏地方(今西藏吉隆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成祖初,明廷命僧人智光赍诏入藏宣谕当地首领,并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1413),封其僧人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命,彩币。南渴烈思巴属萨迦派,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建置年代不详,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史载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日,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赐其使。
见“耶律李胡”(1312页)。
?—176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阿卜都拉。哈密人。清札萨克贝子※额敏子,郡王玉素布弟。性贪暴。乾隆二十五年(1760),授乌什阿奇木伯克。任内,与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恃权横行,贪脏枉法,苛敛百姓,侮
桦皮棚。赫哲语音译。亦作“塔拉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族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桦树皮围盖成的一种临时住所。解放后被布帐篷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