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即“论弓仁”(923页)。
高句骊初期的别称。卒本,为水名,《好大王碑》作“忽本”。因高句骊国始祖朱蒙自夫余南逃至“沸流谷(沸流水为今浑江)忽本西”的山上筑城建都、立国称号得名。一说“卒本”有广狭二义,广义即卒本夫余,是高句骊的
1681—1910清代纳西族爱国将领和诗人。字虎臣。云南丽江白华人。总兵※和耀曾之子。出身将门,性刚强,富正义感,好读诗文。光绪十一年(1885),以北京大兴籍贡生科试中举。历任浙江长林盐道使,广东清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唐代南诏孝桓王异牟寻年号。约797—808年,凡12年。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见“部族军”(1905页)。
侗族妇女供奉的神祗。又名“杂妈”。传说是侗族最早的祖先孟获的妻子。因教会侗族妇女纺纱织布,人们习惯将纱线、布疋和银制首饰、器皿埋在供奉她的庙中。每村都有庙,庙后有神坛。每月旧历二、十二、廿二是妇女们集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原址在甘肃省兰州外城西关内。创建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雍正七年(1729)重修。寺分三部分:即外院及水房、内院大殿、左北跨院讲经堂等。砖照壁及砖砌的三座门,使外院显得坚实雄壮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