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水达达”(424页)。
?—1832清广东八排瑶民起义首领。广东连山县人。瑶族。道光十二年(1832)五月,闻湖南江华瑶族起义首领赵金龙遇害,于连州茅冲聚众反清,声言为瑶王金龙复仇。义军迅速扩展至数千人,转战湖南江华、蓝山等
藏语称“囊差”,是“其差”(外差)的对称。旧时西藏地区农奴向农奴主负担的劳役地租的一部分,是庄园领主对农奴的直接剥削。凡从官家、贵族或寺院领主那里领种一份※“差岗地”的差巴农奴,每年要在所属领主的谿卡
见“耶律察割”(1323页)。
1943—1944年新疆富蕴等地反对盛世才暴政之武装斗争。1943年夏,在达力里汗和乌斯满等率领下,富蕴(原柯克托海)、承化、青河3县哈萨克牧民举行暴动。在国民党4000多官兵追击下,乌斯满率部经沙尔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臣。略阳(治临渭,即今甘肃秦安东南)賨人,板楯七姓罗氏之后。初为汉王、梁州刺史李寿长史。玉恒三年(337),向李寿献谋,袭据成都,称藩东晋。及攻取成都废李期后,又与解思明(一说应作鲜思
见“述律平”(1348页)。
?—178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古北口提督布兰泰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历云南、浙江布政使。乾隆十四年(1749),署浙江巡抚。十五年,纠盐政之弊,条陈八事。十六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
见“乙息记可汗”(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