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
见“塔兰奇”(2157页)。
见“觉昌安”(1753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旭特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冷兵器之一。蒙古最早的狩猎工具。在部落争斗中的武器。早期的箭头是石制、木制或骨制等。《黑鞑事略》:“有响箭(即呜镝也),有驼骨箭,有批针箭,剡木为栝,落雕以为翎”。铁制箭头的使用,既锋利又有穿透力,箭
见“绲戎”(2143页)。
职名。清代前锋、护军、火器等营所设的教习。多择取满洲、蒙古老练兵丁充补,仍食原饷,以教导新兵技艺,赏戴蓝翎以荣之,故称。3年期满,可以补授骁骑校等职。乾隆四十年(1775)定,嗣后“军政”之年,各营官
清代蒙古族数学家。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白旗人。字景臻。蒙古族杰出科学家※明安图季子。初充食俸生。从父习学,多有所成,颇有造诣。其父曾论证求圆周率的公式,并新创一系列公式,总称“割圆十三术”。乾隆三十年(
古墓名。一称阿帕克霍加麻札。讹传为“香妃墓”。位于今新疆喀什。清崇德五年(1640)左右建。初称玉素甫霍加麻札。康熙三十四年(1695),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死,埋葬于墓旁,始有是称。麻札原为
唐、宋史籍对分布于今滇东、黔西、川南的西爨白蛮、东爨乌蛮等首领之称号。各有部落,为政治、军事、宗教三位一体的首领,或称“鬼首”。可能源于信仰鬼教而命名。因辖区和势力大小不同,有鬼主、大鬼主、都鬼主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