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国
参见“钹汗国”(1875页)。
参见“钹汗国”(1875页)。
清朝大臣。又名俘习浑。蒙古正白旗人。纳穆扎尔第三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受命驻西藏办事。四十八年(1783)回京。五十五年(1790),任驻藏办事大臣。五十六年,廓尔喀侵入后藏,占据聂拉木,其因
明代云南耿马土官。参见“们罕金”(573页)。
明代西北卫所名。其地元时为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入明后,于洪武八年(1375)正月改置归德守御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是年五月,其地吐蕃诸部往河州(今甘肃临夏)市马,与明通互市。永乐九年(1411)
见“文海”(386页)。
1864—1928民国初年新疆地方军阀。字鼎臣,又字述周。云南蒙自人。清光绪十四年(1888)中举,次年中进士。历任甘肃中卫(今宁夏中卫县)、渭源等县知县,宁夏府营务兼管带,河州(今甘肃临夏)知州、知
即“掩㴲水”(2037页)。
1070—1142金初将领。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纳邻河人。后徙咸平路梅黑河。女真族。阿勒根氏。勇毅善射。金初,领谋克、猛安,随军伐辽,每战皆克。皇统元年(1141),以功擢宣威将军。翌年,授同知通远军
地方官署名、行政区划名。魏晋始置,北朝、隋、唐初行之,称行台。金初曾建行省制。蒙古国时期,沿金制,地方有征伐,设行省分掌军民之事,相继建有燕京等处、别失八里等处,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未有定制。中统元年
?—1641清初将领。蒙古镶红旗人。世居巴林部。以地为氏。初授骁骑尉。崇德三年(1638),从多罗贝勒岳讬征明,率护军防守七昼夜,破敌。六年(1641)五月,随睿亲王多尔衮围锦州,战明总督洪承畴援军,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