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
见“哥舒”(1835页)。
见“哥舒”(1835页)。
?—16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通满、汉文。顺治举人。九年(1652),授修撰。十年,擢弘文院侍讲学士。十一年,擢弘文院学士,受命纂太祖、太宗圣训及删订历代通鉴,任副总裁。十四年(165
即“完颜宗望”(1157页)。
即“哈密”(1630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色布腾巴勒珠尔。绰罗斯氏。噶尔丹博硕克图汗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乳母之父晖特和硕齐狩猎巴里坤,被哈密伯克额贝都拉长子郭帕伯克俘虏,献于清。后获宥,授一等侍卫。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见“铁骊”(1877页)。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1040—1075即辽朝第八代皇帝道宗之宣懿皇后。女诗人。契丹族。为枢密使※萧孝惠(钦爱皇后弟)女。史称其姿容冠绝,工诗善论,能自制歌词,尤长琵琶。诗留至今者有《伏虎林应制》、《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应制》
?—1664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舒穆禄氏。额驸扬古利孙,塔瞻子。顺治四年(1647),袭父一等公爵。八年(1651),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660),授定西将军,与都统卓罗等率禁旅,会同吴三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助理管狱官,兼管司署及内府灯火。在代表等级地位的※“因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2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