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参见“钹汗国”(1875页)。
汉王朝颁赐西域羌族首领之官印。1959年出土于新疆新和县于什格提古城。汉朝对羌族归附的许多部落首领多封官授爵,有王、侯、君、长等。同时颁发印绶,有铜质、银质、金质等。此为其中之一。铜质篆刻阴文,卧羊纽
见“咄于”(1388页)。
见“仆固俊”(318页)。
见“耶律术烈”(1308页)。
即“大兴国”(82页)。
白族旧称。名称来源说法不一。一说源于唐朝以前云南洱海地区的“名家”或“明家”。杜佑《通典·边防五、松外诸蛮下》云:“其地有数十百部落,……以杨、李、赵、董为名家”。《太平寰宇记》所载松外诸蛮,昆弥国(
见“伊克和卓”(807页)。
见“潢河”(2464页)。
即“丘富”(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