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参见“阐”(2105页)。
藏语音译。见“谿堆”(2599页)。
即“斛律”(2084页)。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红铜山”。又称桑隆、丧惹、沙格里,桑里城。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属山南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在此设桑日宗。1960年,改桑日县。经济以农为主,重要集镇有雪巴。明朝初年
见“哈儿分卫”(1638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作梅里急、密儿纪、蔑里乞、梅里吉、灭里吉、默而吉、迈而吉、迈礼吉等。辽、金时分布于薛良格河(今色楞格河)下游一带,与森林部落为邻,经济以游牧与狩猎为主,有农业萌芽,部分人信奉聂思
见“兀兰卫”(108页)、“兀刺卫”(109页)。
我国广西部份瑶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使用人口约计有600多。语言主要特点有:声母少,韵母多。没有浊塞音、浊塞擦音声母。没有清鼻音声母,没有鼻冠音声母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西第什哩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父卒,弟丹津多尔济袭贝勒爵,协理旗务。五十八年(1719),随哲卜尊丹巴呼图克图入觐
490—589隋代佛教译经师。北天竺人。天保七年(556),至北齐邺都(故城在今河南临漳县四十里),受文宣帝厚遇。与昭玄大统法上等20余人一起译经,由法智及居士万天懿担任传语。后以北周废佛,着胡服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