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纯部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等地。后改汉姓曰曹。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奥屯。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和浑蠢水(今珲春河)两河流域。曾受乌伦部留可、诈都诱,举兵反完颜部,被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降附,统一于女真族中。以部为姓氏。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懿州(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等地。后改汉姓曰曹。
明代今云南祥云一带民族地区一种水利工程。此地素称干旱,人们挖了许多地下蓄水池,俗称鱼鳞坑,以积雨水,用渠道联结起来,故称。平时不易蒸发,以备旱时灌溉田地。
①见“耶律奴瓜”(1309页)。 ②见“耶律延禧”(1309页)。 ③见“萧孝先”(1994页)。
见“扯力克”(1054页)。
清代宗室郡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二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不分嫡生庶出,咸系“多罗格格”美称。初制,郡王之格格应封时,均以封为县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
?—1310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赡思丁第三子。至元(1264—1274)初,以世臣子充宿卫,获忽必烈赏识。十四年(1277),任兵部郎中。次年,出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后历任云南诸
?—1254蒙古国将领。契丹族。青州防御使※石抹高奴子。窝阔台汗元年(1229),以父伐金卒于军,袭为千户。蒙哥汗三年(1253),擢总管,领兴元(今陕西汉中)诸军奥鲁(蒙古语,意为老小营)屯田,并领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玛曲县境内黄河之南,东接乔考部落,东北临佐盖尼玛部落,西北抵青海省果洛。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仅有7至8户,后因人口渐增,分为苏乎钦、苏乎娘两部落。清末民初从青海同仁县、黄河南蒙
即“笔写契”(1883页)。
见“卦尔察部”(1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