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哈察卫”(1638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相当于四品俗官。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孜洛布扎”受一定时间训练后,先任“孜仲”,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后可升此品级。如仲译钦波(大秘书,译仑之主管僧官)即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原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内。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蓟州(治今天津市蓟县)等地。后改汉姓曰赵。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地名。清代以其名名地者有四:一指贵州古州、丹江、安顺、镇宁等地;一指四川大、小金川一带;一指云南昭通、永善地方;一指天山南北地区。系雍正、乾隆年间为区分新、旧辖区而采用的名称,寓“新辟疆土”之意,而非
见“董忽力”(2185页)。
①清朝将领。索伦人。姓乌札氏。隶布特哈正红旗。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领催从征廓尔喀,因作战勇敢赏花翎。嘉庆元年(1796),从副都统乌尔图那逊,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义,赐号廓尔察巴图鲁。道光十三年(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85—1086年,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