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谷衡
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为侍御史。明昌二年(1191),三迁为御史中丞,改参知政事。四年,赐名衡。六年(1195),迁尚书左丞。承安二年(1197),出为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留守,改枢密副使,规画边事。四年,拜平章政事,封英国公。旋卒,谥贞献。
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为侍御史。明昌二年(1191),三迁为御史中丞,改参知政事。四年,赐名衡。六年(1195),迁尚书左丞。承安二年(1197),出为上京(今黑龙江阿城)留守,改枢密副使,规画边事。四年,拜平章政事,封英国公。旋卒,谥贞献。
见“伊循城”(806页)。
元代驿站官员。其职权史无明载,但顾名思义,是负责领导驿站事务的官员。另置驿丞、提领,以襄理之。至元七年(1270)开始,省部官议定,各路总管府在城驿设官2员,于见役人员内选用,州县驿设头目2名。主管站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见“蒙古斯坦”(2336页)。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
见“陆法言”(1189页)。
县名。位于青海省东部。治所在巴燕镇。地处黄河流域,为青海古代文化发源地之一。古属西羌,南北朝时设郡县。唐于其地置廓州。安史之乱后,地入吐蕃,历为唐、蕃交战之地。宋时唃厮啰于此建立政权。元初为吐蕃等处宣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官名。满语音译。汉译言“郎中”。清代六部、理藩院及内务府等所属各司,皆设郎中以主司事。吏、户、礼、兵、刑、工部各司所设者,均置满洲缺、汉缺;理藩院者,均置满洲缺、蒙古缺;惟内务府所属七司之设俱不分满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