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初期领导人之一。又译阿青木伯克或阿奇木伯克霍加等。维吾尔族。新疆伊犁人。出身于世袭伯克、大地主。早年曾支持伊犁辛亥革命。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后渐趋保守。盛世才统治时期
清代喀尔喀蒙古各部贵族的一次会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噶尔丹率兵攻掠喀尔喀蒙古,喀尔喀3部数十万众投清。清政府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1691),召集喀尔喀各部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见“兀者稳勉赤千户所”(113页)。
清朝大臣、学者。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铁仙。由理藩院郎中出为徽州知府等。道光二十六年(1846),授驻藏办事大臣,因病未赴任。著有《儿女英雄传》、《荣昌县志》22卷,辑《史梅叔诗选》12卷。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见“吉能”(680页)。
见“建安城”①(1543页)。
见“健贝崔臣丹增”(1889页)。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