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瑜
?—812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渤海国第七世王。康王大嵩璘子。唐元和四年(809),父死,继位。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次年,改元永德。在位期间,继续奉行睦邻政策,对唐保持密切的君臣关系,照旧与日本使聘往来,但发生了使日成员高多佛“脱身留越前国”不归事件。七年死,谥定王。弟言义继位。
东魏、北齐大将。又作厍狄回洛。代人。鲜卑库狄氏。初事尔朱荣为统军。北魏建义元年(528),以预立孝庄帝功,转为别将,赐爵毋极伯。从破葛荣,转都督。荣卒,隶尔朱兆。普泰元年(531),拥众归高欢。从破尔
见“耶律安端”(1311页)。
参见“高皇歌”(1915页)。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初见于《尚书·禹贡》,谓“海岱及淮惟徐州……淮夷珠暨鱼,厥篚玄纤缟。浮于淮泗,达于菏(河)”。《史记·夏本纪》有相同记载。《禹贡椎指》云:“今淮、
即“彭师”(2178页)。
亦译“习不失”。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酒醒”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经常酗酒,屡悖其母,其母徒单氏即把乌古出之子命名为辞不失。
书名。贵州地方志书。清常恩(时任安顺知府,长白县,今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主纂,邹汉勋(时为安顺府廪膳,湖南新化县人)、吴寅邦(时为直隶州判,广西永宁州今属永福县人)协修。道光二十九年(1849)始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北魏至北齐时对一些部落酋长的赐号。唐人讳民为人,故也称领人酋长。领民酋长之“民”,指各酋长所统部落,不同编户齐民。又根据其实力、功绩分为第一、第二、第三领民酋长等,在北魏统一战争过程中,许多部落酋长,
见“兀慎”(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