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可汗
见“达延汗”(726页)。
见“达延汗”(726页)。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元朝官署名。掌祭祀。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又作泰禧院)。次年,改是名。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元史·百官志三》)。置院使、同知、副使、佥院、
亦作拜雅喇,满语音译。清代护军的满语 (1621),进攻辽阳时,以红甲配合败明骑兵,又以诸贝勒白拜雅喇败明步兵。天聪三年(1629),太宗皇太极首次征明都,以每牛录巴牙喇8名从征,2名留守。顺治十七年
?—1274宋末元初云南各族起义领袖。亦作舍里威、舍利威或舍利。白族僧人。生于大理。宋理宗宝祐元年至五年(1253—1257),蒙古军在忽必烈和兀良合台率领下,深入云南,灭大理国,征服彝、白等各族各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玛延山卫。永乐四年(1406)置。旧说其地即玛延达巴罕,在吉林城南100余里,今有人定在今吉林市南马烟岭附近。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1596—1636后金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子。三贝勒莽古尔泰同母弟。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二月,随军攻明奉集等堡,与台吉岳讬、硕讬兄弟败明总兵李秉诚军。三月,与寨桑
即“韦俊”(245页)。
781—798吐蕃赞普。又称托波牟尼赞普。汉籍作足之煎。797—798年在位。赞普※赤松德赞与蔡邦萨玛杰之子。生于杰玛宫。崇信和极力扶持佛教,每年举行“四大供”或“四大祭祀”,即分别在桑耶寺、拉萨大昭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