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清末壮族抗法英雄。广西凭祥隘口蒙家村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曾率壮族农民参加过太平天国后期反清斗争,因其作战英勇,远近闻名。1884年清政府对法宣战,命冯子材率军至龙州前线。被邀率众参加冯子材的抗法部队
书名。罗振玉编著。1926年印行,钤拓有年号西夏印11枚。1927年增至33枚印行。其中有年号者25枚,计贞观8、元德3、正德1、大德1、大庆2、人庆1、天盛7、乾祐2。无年号者8枚。款识中年号由罗振
496—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其先居于尔朱川,以地名为氏。尔朱荣从祖兄子(远侄)。勇武善弓马,获荣厚爱,常预策谋军戎要事。孝昌(525—527)末,为都将,总统肆州
见“皇城司”(1701页)。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①清文宗奕年号,1851—1861年,凡11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文宗奕(1719页)。
?—988辽代将领。字安隐。契丹族。辽穆宗时,任南府宰相。辽景宗时,总领南面边事。时契丹对中原政策援北汉以抗宋。保宁八年(976)九月,奉命率兵南下,以战功加守太保。乾亨元年(979)三月,为都统领兵
清代阿拉善旗旅蒙商商号。创建者原是山西平遥县人。清初流落于阿拉善,依靠贩卖什货为生。后于紫泥湖地方(位于定远营西北50华里处),与人合伙,住帐售货,成为座商,称祥泰公,专营蒙古地区买卖。雍正元年(17
满语音译。①姓,清皇族皆姓觉罗。后金天命间,扈尔汉被赐姓为“觉罗”。 ②皇族名。借用姓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伯叔兄弟各直系子孙之称。天聪九年(1635)定制:显祖宣皇帝本支为宗室,伯叔兄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