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
景颇语。汉语俗称“姑爷种”与“丈人种”。解放前云南景颇族盛行的一种单向姑舅表婚制。习惯规定,姑家的男孩必须娶舅家的女孩为妻,即姑爷家的表兄弟,是舅家表姊妹的当然丈夫,故姑家被称为“姑爷种”,舅家被称为
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布特哈”(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而来。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在嫩江流域设置布特哈总管衙
鄂伦春语音译, “鲁”亦作“路”。即雷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黑龙江省有些地区称呼与此不一,呼玛县一带曰“阿格迪达尔”,逊克县地区称附萨满体的雷神为“塔力路兰”。旧时鄂伦春人认为它是
秦代南郡诸民族的总称。春秋战国时称※荆蛮,属楚地。秦时,其民以幪布、鸡羽等缴纳义赋。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南郡※潳山(今属湖北江陵境内)少数民族雷迁等起兵反汉,被武威将军刘尚讨破,其族人被迫
1944年新疆巩哈县(今尼勒克县)牧民反对国民党暴政的武装斗争。为反对盛世才和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及所谓献马运动,“解放组织”根据伊宁国民党兵力比较集中,而距伊宁东约100公里的巩哈县地势险要、难攻易
即“基诺族起义”(2028页)。
即“赵全”(1608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黄河北岸。明初为云内州,后改云内县,属丰州,为蒙古俺答汗所据。清并漠南蒙古后,于乾隆四年(1739)置萨拉齐及善岱二协理通判,二十五年(1760),并为萨拉齐理事厅,
侗族村际间传统联谊活动。汉译“吃乡食”或“吃相思”,又称“作众人客”。流行于贵州榕江、黎平、从江,湖南通道,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侗区。多于春节和秋后举行。甲寨相邀,乙寨则全村出动,前往作客。宾主欢聚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