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见“完颜文”(1143页)。
参见“俍人”(1687页)。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明书法家。字中耿,号僴斋。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好作诗。工书、善楷书。其字方正端庄,为时人所称赏。
官名。又译“札兀惕忽里”、“察兀忽鲁”、“察兀惕忽里”。金承安元年(1196),铁木真(成吉思汗)联合克烈部王罕,助金丞相完颜襄大败塔塔儿部于浯勒札河(今蒙古乌勒吉河),执杀其首领蔑兀真笑里徒,受金册
19世纪藏族学者。青海民和县拉加村人。曾先后在拉萨及青海寺院中学习佛典,获色拉寺格西及大昭寺拉仁巴学位。曾任拉萨色拉寺讲经师,也曾在青海塔尔寺讲经传法。著有《格丹格言注释》,在藏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计量单位。过去拉祜族由于受汉族影响,其计量单位有不少与汉族相同。1“带捞”相当汉秤1小两,16“带捞”称“带哥一以”,相当汉秤1斤。
见“朔方”(1944页)。
匈奴人传统体育活动和娱乐形式。“橐驼”又写作、“橐佗”。《史记》索隐引韦昭语:“背肉似橐,故云橐”。即赛骆驼。匈奴人每逢盛会或祭祀时举办。《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
见“阿哲濮”(1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