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辽封爵。天禄三年(949),惕隐耶律畑昱受封;统和十二年(994),南院大王、上京留守耶律景受封;开泰(1012—1021)中,上京留守,汉人行宫都部署耶律制心受封;太平三年(1023),南府宰相、上
见“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524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弘吉刺部分支之一。始祖为秃速不·答兀忒之次子弘里兀惕,以人名为部名。据拉施特《史集》载,该部亦出自额儿古涅昆(今额尔古纳河流域),为※都儿鲁斤蒙古诸部之一。
见“阿史那斛勃”(1233页)。
?—约955五代后周时期楚王。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之子。楚王马希范时为武平节度使知永州事。天福十二年(947),希范卒,异母弟马希广袭位,不满,与弟争国。后仅
见“福乐智慧”(2413页)。
苗族用以刻上原始表意符号的木棒。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有开亲木及巫辞木二种。凡男女结亲,则在开亲木上刻有礼单,表明所索要的白银、骡马、水牛、花布、煮饭用的铜鼎罐、挑妈妈饭的箩筐、鸭、蛋、盐、茶、糖等的
旧时云南佤族计算长度的单位。参见“托普”(751页)。
清代选用内务府属女子以为宫帷服役人。沿循历朝例,后金时代,即以包衣女子为宫女。此制规定,以3年为期选阅1次,主要在上三旗包衣内选用。先由各内佐领、内管领将辖下年及13岁以上未经选阅女子造具清册,一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