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见“耶律喜隐”(1321页)。
珞巴族巴达姆方言音译,意为“迎亲战斗”。珞巴族婚姻仪式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比较富有的家庭联姻时,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后,由男方全副武装的男子背着大米、酒和各种肉类,向女方家进发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氏。※慕容曦皓子。开元二十六年(738),父卒,嗣立,袭爵。至德三年(758)后,安乐等州为吐蕃所占据,吐谷浑部众被迫东迁,散在朔方、河东境。
元朝传送公文之邮驿急递铺的称谓之一。世祖至元九年(1272),采纳左补阙祖立福谏,以“诸路急递铺名,不合人情。急者急速也,国家设官署名字,必须吉祥者为美”,一度更名通远铺,后复名急递铺。参见“急递铺”
即“冉闵”(564页)。
1917年由日本大仓组利用汉人冯万良、李玉生在内蒙古东部通辽县设立的垦务公司,在绥东县设立分公司。占据卓索图王若千荒地以及奈曼王苏珠克图巴图尔押荒地200方(约10万亩),迁来大量朝鲜移民进行垦种。每
?—397十六国时期后燕国君。鲜卑慕容氏。初封开封公。永康二年(397),国君慕容宝出征,受命留守都城中山(今河北定县)。遭北魏袭击,城中无主,百姓惶惑,被立为主,闭门拒守,击退魏军。继遣军掩击谋叛之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索县境内。为哲蚌寺属部,由帕巴、尼巴、恰吾、索究、削巴、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原属“霍尔王”,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
?—225三国时蜀国西南部大姓首领。益州郡(今云南省中南部地区,治晋宁县东北晋城镇)人。先世系汉族移民,因世居南中,深受当地少数民族影响,“恩信著于南土”,为汉夷所服。后主建兴元年(223)前后,在吴
见“涅里”(19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