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东北韦州城东南隅康济寺内。西夏时期建,为八角密檐式砖塔,共13层,高42.76米。原塔9级,明嘉靖六年(1527)增筑4级。经明、清两代多次重修。1985年,宁夏文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
书名。元法令类编。赵世延撰。卷数及成书年代均不详。作者早年曾受世祖召见,命入枢密院御史台肄习官政,后历官台省五十余年,对整肃官箴,监察失职有长期经验。本书是其类集元仁宗以前有关监察制度的格例条画,汇次
清代新疆南八城军政长官。又称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乾隆二十四年( 1759)置。初驻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六年(1761)移驻喀什噶尔(今喀什)。综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
即“主儿勤”(62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四十年(1775),恭格族弟巴雅尔拉瑚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分设4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兼辖。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在南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经奚结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于奚结部地。隶燕然都护府。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梭磨”,藏语“广大土地”之意。始祖原为杂谷土目。雍正元年(1723),以随军征战有功,赐长官司印。乾隆十五年(1750),改安抚司,三十六年(1771)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左右显禄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