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军
元朝征调回回人组成的军队。据史籍记载,至迟在世祖至元七年(1270)以前即有回回军之组建。该军由回回战俘、西夏之回回人、避罪附宋之回回人、回回军匠、水手、甚至殷富者组成。他们被强迫从军后,有的充作军士,有的作炮手、军匠、水军等。人数多达数十万。因而元代有“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回回炮手总管”等机构及官职。为官者多为回回人。
元朝征调回回人组成的军队。据史籍记载,至迟在世祖至元七年(1270)以前即有回回军之组建。该军由回回战俘、西夏之回回人、避罪附宋之回回人、回回军匠、水手、甚至殷富者组成。他们被强迫从军后,有的充作军士,有的作炮手、军匠、水军等。人数多达数十万。因而元代有“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回回炮手总管”等机构及官职。为官者多为回回人。
见“述律平”(1348页)。
畲族首领名。据史籍记载,宋至明朝时期,主持管理畲族村寨或地区公众事务的长官。南宋刘克庄《漳州谕畲》载,南宋王朝对畬族招抚时,有“畬长李德纳款”。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亦载,广东凤凰山区畬长雷文用曾
见“回跋部”(782页) ②见“辉发部”(2200页)。
参见“安达”(902页)。
藏语音译。①地区名。位于西藏东南部雅鲁藏布江支流察隅河流域,东接缅甸,南邻印度,西为珞瑜地区。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隶属察木多(昌都)呼克呼图。雍正年间(1723—1735)赏为达赖喇嘛香火地,设
参见“宗”(1523页)。
见“东京”(507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马群”,“达”意为“头目”、“首领”,即是管马群的头目,汉译“牧长”。是太仆寺、上驷院及旗王府所置的官员,掌放牧、繁衍、训练马匹等事。从六品。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见“惕隐”(2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