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胡
蒙古语作“侯勒”,即四弦。18世纪前出现的蒙古民族乐器。盛行于科尔沁草原,几乎家家皆有,人人擅奏。可独奏,亦可伴奏。琴筒为木制,蒙以蟒皮,琴杆用乌木或红木制成。有弦四条,弓用马尾制作,分成两股,分别夹在一二弦与三四弦之间。演奏方法和二胡大致相同,但音调各有特点。
蒙古语作“侯勒”,即四弦。18世纪前出现的蒙古民族乐器。盛行于科尔沁草原,几乎家家皆有,人人擅奏。可独奏,亦可伴奏。琴筒为木制,蒙以蟒皮,琴杆用乌木或红木制成。有弦四条,弓用马尾制作,分成两股,分别夹在一二弦与三四弦之间。演奏方法和二胡大致相同,但音调各有特点。
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后发展成为专称,今四川茂汶等地的羌族为其一支的后裔。其名最早见于甲骨文卜辞。殷商时居商的西方,广泛分布于山西、陕西、甘肃、青海等地,与商朝关系密切。以畜牧为主要生计,主牧羊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
见“萧惠”(1991页)。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
见“斡朗改”(2426页)。
?—1311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氏。※唆都子。至元五年(1268),随都元帅阿术攻宋襄阳,以功充管军总把。十一年后,隶丞相伯颜,为知印。从破郢州、沙洋、新城、江州、太平州,加进义校尉,攻丹阳、吕城,破
见“木鹿城”(257页)。
傣语,“波”是“父”的意思,“曼”为“寨子”,即村寨之父。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对农村公社首领的称呼。最初是通过民主方法推举产生。原为社会“公仆”,凡遇重大事情,均得召开村民大会商议决定,依据原始平
见“卜颜卫”(20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