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尔旦
见“噶尔丹”(2499页)。
见“噶尔丹”(2499页)。
藏语音译,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藏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无任何财产,终年在头人家从事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世代为奴,被头人视为私有财产,将其转
?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侍卫任参领,兼管火器营。后官都统。四十六年(1707),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仓场侍郎。任内,请于大通桥复设满汉
官名。清代常在驻防边疆地区的将军(如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伊犁将军等)或临时出征的统帅(亦称将军,如扬威将军、靖逆将军等)下设参赞和参赞大臣,以赞襄军务和行政事务,有的负责驻守一个地区(如伊犁将军节制
岭南古郡名。秦始皇平定岭南越地后于三十三年(前214)置。以任嚣为郡尉。治所番禺(今广州)。辖境相当于今广东滃江、大罗山以南,珠江三角洲及绥江流域以东,包括广东大部分地区。为南越人聚居地。始皇建郡后,
清廷累加十四等爵位以封宗室。后金天命(1616—1626)间, “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及和硕贝勒济尔哈朗,皆入※八分。清崇德(1636—1643)初,始立九等封爵,自此而后其八分
见“蒙古勒津”(2336页)。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见“野木河卫”(2045页)。
书名。清人明谊修,张岳崧等纂。道光二十一年(1841)刻印本,光绪十六年(1890)补刊。共44卷,卷首为郡县沿革表,次第有舆地、建置、经政、海黎、职官、选举、官师、人物、艺文、杂志等诸目。对海南岛历
即“岭表录异”(13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