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臣汗乌默克之叔朋素克附清,授济农,翌年,授札萨克,三十年封固山贝子。三十五年(1696)以从征噶尔丹功晋多罗郡王,仍留济农号。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喀尔喀世爵,诏视内札萨克四十九旗例,准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臣汗乌默克之叔朋素克附清,授济农,翌年,授札萨克,三十年封固山贝子。三十五年(1696)以从征噶尔丹功晋多罗郡王,仍留济农号。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喀尔喀世爵,诏视内札萨克四十九旗例,准世袭罔替。
见“萧撒葛只”(2003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狍皮衣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旧时鄂伦春人夏季打猎时穿的一种去毛的狍皮短衣。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怕水,遇水易变形,有时早出上山打猎被露水弄湿,即脱下晒在马背上,回家时再穿上。
即“丸都城”(129页)。
?—180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
?—1719清朝大臣。又作格哷尔。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茂秀子。初名默纳克,后赐今名。尚乡君,封额驸。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一等塔布囊。四十四年(
书名。清高宝铨撰。15卷。主要以平时研治《秘史》所积译说稿与新出李文田《元秘史注》相对证,就其与李说不合者补正李注。考证以方域舆地为主,旁及人物、典章制度、习俗,多用对音方法辨别地名人名异译。资料根据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巡视卡伦的人”。管理在卡伦供差的维吾尔族农民。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即“达戈纹”(725页)。
见“完颜永蹈”(1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