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喀尔喀法典

喀尔喀法典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为止。据其制定的时间,由19篇法典、法令、判例、解释组成。内容包括各地对呼图克图、汗、官员提供赋役、承担各种义务的规定: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等。本法典具有许多显著特点:较以往法典、习惯法完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在执行中根据新的形势不断进行补充和解释;有关喇嘛教的法规特别多,不仅保护喇嘛教的利益,也对喇嘛进行约束;对借贷、贸易、遗嘱等有了明确的规定,以适应经济特别是商业发展的新形势;对刑事犯罪的惩治更加严厉,所罚牲畜高者达300头;执法者判决不公正也受处罚;规定了一套较详细的诉讼程序和审判制度;规定诉讼当事人双方亲属、友邻不得充当证人,以企裁判公正。法典有力地维护了佛教上层、王公的利益和封建秩序,故能行使200余年之久。它是研究清代喀尔喀蒙古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和法制的重要文献。法典旧抄本保存于恰克图(今蒙古国阿尔丹布拉克)附近伊热郭勒河边的善卓图巴衙门里,严禁一般人阅览抄录。1914年,俄国蒙古学者札穆萨拉诺抄录了一本,送至彼得堡科学院东方博物馆,并与图尔诺夫合作,于1923年发表法典的解说本。此外,戈尔斯通斯基、札穆萨拉诺及梁赞诺夫斯基均有俄译本。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蒙古社会制度史》也大量引用了法典的条款。普契科夫斯基又将俄译本还原为蒙文,题名称《衙门用的喀尔喀吉鲁姆》。旧抄本不分篇章,抄录及翻译者加了篇章及标题。

猜你喜欢

  • 速浑察

    蒙古国将领。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孙,※孛鲁次子。太宗二年(1230),随汗伐金,攻凤翔,与兄塔思战潼关,阻金援军。七年,从汗子阔出攻取宋枣阳、郢城。十一年,塔思卒,袭为国王。驻营于桓州西阿儿查秃,总

  • 阿儿剌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阿尔剌、阿而剌、阿鲁纳、阿鲁剌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之子抄真斡儿帖该第三子阿鲁剌惕之后裔组成。成吉思汗麾下“四杰”之一博尔术即出自该部,自幼随从征

  • 拜采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家族名称源于在后藏白朗地区的庄园名。为颇罗鼐时期的显赫家族。其成员拜采哇才仁南杰于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时,围攻江孜,后遭前藏隆布鼐军袭击,撤退。九年(1731)任代

  • 爱登里啰汨没蜜施合毗伽昭礼可汗

    见“昭礼可汗”(1648页)。

  • 教化三部长官司

    哈尼族土司。隶临安府。因所属三部之一名教化山,故又称为教化山部。明天启《滇志》: “教化三部长官土官荞乍,和泥人,洪武(1368—1398)中授副长官,传至张泽未袭,土舍张德胜用事,子张明听袭。”道光

  • 讷默库

    ?—1756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车凌乌巴什从子。乾隆十九年(1754),率部偕姊夫阿睦尔撒纳内附,封郡王。二十年,随清军征达瓦齐,隶西路。以阿睦尔撒纳为北路副将军,隶清军北路,获允。

  • 辽史

    史书名。元朝官修,脱脱等撰。凡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国语解》1卷。《营卫志》、《国语解》等卷为正史中最具特色者。主要记载辽朝历史及其典章制度,也简述了北辽和西辽的史

  • 迭儿列斤蒙古

    见“都儿鲁斤”(1817页)。

  • 阿嘉呼图克图四世

    见“耶嘉克珠”(1324页)。

  • 乃颜城

    元地名。一作聂延城,清文献作纳延城。故址约在今黑龙江省拜泉县中兴镇东南方。为元代捞珠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