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剌库蒙
蒙古语音译,意为“黑民”、“贱民”、“身份低下的人”。或译为哈剌洪。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下等户。他们一般只有少数牧畜,生活贫困,无力摊纳财物,是封建领主征用劳役的主要对象,有些人甚至沦为领主和上等户的奴仆。此阶层人数最多,是蒙古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战时他们也被武装起来,主要是携带弓矢和刀剑的一般士兵。
蒙古语音译,意为“黑民”、“贱民”、“身份低下的人”。或译为哈剌洪。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下等户。他们一般只有少数牧畜,生活贫困,无力摊纳财物,是封建领主征用劳役的主要对象,有些人甚至沦为领主和上等户的奴仆。此阶层人数最多,是蒙古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战时他们也被武装起来,主要是携带弓矢和刀剑的一般士兵。
?—1307元朝宗王。又译安难答、阿难答失里。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孙,安西王※忙哥刺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父卒,袭安西王位。十八年,赐吉州路65000户为食邑。二十二年,于位下立衍福司
传说中的门巴族美女。祖居门隅南部。公元9世纪末,吐蕃灭亡,门隅为土王嘎隆旺布统治。一次,土王去林中狩猎,与之相遇,一见钟情,纳为妃,生一儿一女。为大妃哈香对姆所忌,欲害之。获屠夫、渔夫和猎人的保护,幸
行政区划名。元置。唐为巫州,后历改沅州、潭阳郡、叙州等。宋为镇远州。元至元十二年(1275),立沅州安抚司。十四年改路总管府,治所在卢阳县(今湖南芷江)。至正二十四年(1364),归附朱元璋,改为府。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山名。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山西大同市北。东晋太宁二年(324),代国主拓跋贺傉始亲政,“以诸部人情未悉款顺”,乃筑城于此,徙都之。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喜塔腊氏。字惠如。光绪时漕运总督松椿妻,宝康母。著有《逸倩阁遗诗》。
金代户类之一。明昌六年(1195),金章宗始命宰臣分别户民,凡※女真本户、汉户及契丹户之外的户口,统称为杂户。
县名。清雍正十三年(1735)建置,治所在今普洱宁洱镇。由普洱府分治,隶普洱府。辖境包括普藤、西双版纳之勐旺、整董、勐乌、乌德(勐乌、乌德后为法国殖民者侵占),后废。
旧镇名。噶尔雅沙之旧称。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东南部,噶尔藏布右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英西藏条约》签订后,被迫开为商埠,为附近地区与印度贸易中心之一。新藏公路经过此境。参见“噶达克商
元代驿站官员。其职权史无明载,但顾名思义,是负责领导驿站事务的官员。另置驿丞、提领,以襄理之。至元七年(1270)开始,省部官议定,各路总管府在城驿设官2员,于见役人员内选用,州县驿设头目2名。主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