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赤纳
即“乌尔图绰农河”(350页)。
即“乌尔图绰农河”(350页)。
1509—1560※叶尔羌汗国第二代汗。又译热西德。※萨亦德汗长子。1533—1560年在位。少年时被父派驻※蒙古斯坦,不久被哈萨克和吉利吉思逐回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1527—1528年征博洛尔,
见“塔克世”(2158页)。
侗族旧称。又称“洞苗”、“洞民”、“洞家”。与古代“仡伶”、“伶”和“峒人”有直接渊源关系。分布在今湘、黔、桂交界的广大地区。清初仍行土司制。道光(1821—1850)后已基本改土归流。语言大体同于今
藏族部落名。亦称阿拉克硕。在青海玉树境内,牧地横跨子曲河南北。百户驻龙喜寺,下辖百长部落19个,为玉树较早部落之一。明末清初,归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管辖,亲王达什巴图尔曾赠该部头人台吉爵位,并颁文册,划定
参见“浪卡子”(1943页)。
见“兀剌忽卫”(111页)。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见“比丁”(188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诃咥、跌。初游牧于阿得水(即阿跌水,今伏尔加河)畔。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鸡田州,隶燕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