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第巴”(2071页)。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在青海省西宁市东门外。俗称东大寺。与西安化觉巷清真寺、兰州桥门街清真寺、新疆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并称为中国西北四大古寺。据传始建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由沐英等创修。经明、
见“合亩制”(834页)。
见“且兰县”(558页)。
书名。清毕沅(1730—1797)撰。220卷。沅,江苏镇洋(今太仓)人,字秋帆。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曾以内阁中书入直军机处,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通经、史、小学、金石及地理之学。宦迹所至
见“仡兜苗”(572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墨特部领主。亦译素郎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他失礼子,※把汉比吉所生。仗祖母三娘子之势并有大板升(约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带)之众,富冠诸部。初受明封为都督同知,万历二十五年(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
明清时土司名。在四川打箭炉之西。世由藏族头人任土司。传至连呷水撒,其子安支于永乐八年(1410)因功改授冷边长官司长官。明末内部纷争,势衰,所属西番河西诸寨为强部所并。清顺治九年(1652),阿撒投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