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1689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作罗卜藏古木布阿喇布坦、罗卜藏衮布。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汗孙。清康熙十六年(1677,一说1676或1680),鄂齐尔图被噶尔丹杀害后,率众遁居青海,恳请清廷
见“撒里河卫”(2494页)。
即“段正淳”(1696页)。
1513—1578明朝大臣、史学家。字体乾,号乾庵。陕西同州(今大荔县)人。回族。幼年读书于太华山。嘉靖十九年(1540),获陕西乡试第一名。三十二年(1553),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迁分检官,参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又名灰扒、回霸、回拔。因分布于辉发江,故名。始祖星古里(力)。原居黑龙江尼马察部(前苏联境内双城子附近),后迁渣鲁(扎奴站),进入呼兰河流域,改姓纳喇氏。明廷封为肥河、呕
即“兀鲁兀”(109页)。
唐代南平诸僚之一。分布在今四川重庆东南,南川一带。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渠帅宁氏,后移至钦州(今广西钦州)境内。俗同※南平僚。今壮族与之有渊源关系。
明代湖广保靖州土官。土家族。保靖州(今湖南保靖县)两江口长官※彭胜祖子。弘治十年(1497),入粟嗣父职。十四年(1501),奉调随征贵州普安彝族女首领米鲁,破大小盘江、陆卜、毛口等处,救出被虏杨太监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正月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河州(今甘肃临夏)卫。时何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下置千户所8,此即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