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朱舍里部”(793页)。
晋代仇池氐人首领。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百顷氐王※杨千万之孙,前仇池国君主※杨茂搜养父。后袭氐王爵。至晋武帝时(265—290),势渐强盛,受晋封为假平西将军(一作假征西将军),还居略阳(
见“野木河卫”(204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雅尔河卫,《辽东志》误“河”作可。永乐五年(1407)底,阮里河等处女真首领至京朝献,赐袭衣。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嫩江支流雅鲁河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1646清初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腾机思族兄。号巴图尔济农。原服属察哈尔部,后依附喀尔喀。天聪九年(1635),奉表后金贡驼马。崇德三年(1638),复遣使
辽道宗朝大臣。契丹族。初党附权臣枢密使耶律乙辛,受擢拔,迁旗鼓拽剌详稳。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子耶律濬谋废立,致太子被贬为庶人,囚于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他受乙辛遣,与近侍直长撒把密赴上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皮大衣。因以狍皮制作,故又名“狍皮大哈”。流行于今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冬季长毛狍皮制。鄂伦春人过去不穿长大衣,本世纪初交换发展后,专为出售邻近民族制作。爱辉县地区鄂伦春人,每家一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剑名。西夏人善铸剑,其剑锋利无比,至为名贵。宋朝文学家苏轼极为欣赏,命晁补之作歌赞扬,有“试人一缕立褫魄”,之句。俗谓“见血封喉”。宋人称:“契丹鞍,夏国剑,高丽秘色,皆为天下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