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北周律令

北周律令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例、记享(一作“祠享”)、朝会、婚姻、户禁、水火、兴缮、卫宫、市廛、斗竞、劫盗、贼叛、毁亡、违制、关津(一作关市)、诸侯、厩牧、杂犯、诈伪、请求,告言(一作告劾)、逃亡、系讯、断狱、共1537条。其制罪有杖刑、鞭刑、徒刑、流刑、死刑5种,每种刑又分5等,共25等。不立十恶(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和内乱)之目,而重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之罪。《北周律》虽承※《北魏律》,但模仿《周礼》,杂采魏晋,篇章条目繁多。《隋书·刑法志》称其“大略滋章,条流苛密,比于齐法,烦而不要”。建德六年(577),破北齐后,武帝欲施轻典于新统治区,乃诏诸杂户,悉放为百姓。又为《刑书要制》维护社会治安,规定持仗群盗1匹以上,不持杖群盗5匹以上,监临主掌自盗20匹以上,盗及诈请官物30匹以上,正长隐5户及10丁以上、及地3顷以上,皆死。自余依《大律》。大象元年(579),宣帝宇文赟又令在此基础加以增补,谓《刑经圣制》,也称“法经”。上述法典原文已佚。《隋书·刑法志》、《唐六典》等保存其梗概。

猜你喜欢

  • 勿不格得楚格拉

    即“老人会运动” (688页)。

  • 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 益离城

    见“亦力把里”(872页)。

  • 承天皇太后

    见“萧绰”(1990页)。

  • 沙俄霸占伊犁

    帝国主义侵华罪行之一。清同治三年(1864),伊犁各族人民因不满清朝政府统治,举行起义,次年攻取惠远等城。沙皇政府乘伊犁局势混乱,于七年(1868),派兵进驻巴克图、博罗呼济尔和特克斯河上游,侵袭博尔

  • 川边

    旧特别区名。界於四川、西藏之间,东起打箭炉(今康定),西至丹达山,南接云南,北连青海。自英国侵略西藏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创设督办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充任,统辖四川打箭炉厅及其所属各土司和昌都

  • 麻丹毕

    参见“托高会”(752页)。

  • 阿卜只俺

    ?—1435明朝将领。蒙古族。东蒙古(鞑靼部)太师※阿鲁台子。初随父多次与明成祖作战,并与瓦剌争霸。宣德九年(1434),父被瓦剌击杀,势孤无所依,携其子脱脱孛罗(和勇)等归降明朝,授左都督,赐宅第居

  • 靠罗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寨与寨之间借地耕种所付的地租。各个村寨都有严格的地界,若某一村寨需要向另一村寨借地(寨公地)耕种时,由借地村寨头人向对方头人提出,并送上若干腊条、茶叶等礼物,得到允许后

  • 那贝

    见“赫哲族”(2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