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
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光兴元年(310),父即位后,封河间王。嘉平二年(312),拜车骑将军,与卫将军刘翼并典兵宿卫。三年,谏阻聪擅杀廷尉陈元达。以骠骑将军职与大将军刘粲引兵拒击晋并州刺史刘琨及代公拓跋猗卢来犯之军。后封太宰。麟嘉元年(316),屡上表弹劾中常侍王沈结党擅权,矫弄诏旨,诬陷忠臣之罪,请罢官治罪。因相国刘粲从中作梗护沈,遭拒,未果,忿忧而卒。
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光兴元年(310),父即位后,封河间王。嘉平二年(312),拜车骑将军,与卫将军刘翼并典兵宿卫。三年,谏阻聪擅杀廷尉陈元达。以骠骑将军职与大将军刘粲引兵拒击晋并州刺史刘琨及代公拓跋猗卢来犯之军。后封太宰。麟嘉元年(316),屡上表弹劾中常侍王沈结党擅权,矫弄诏旨,诬陷忠臣之罪,请罢官治罪。因相国刘粲从中作梗护沈,遭拒,未果,忿忧而卒。
藏语音译,意为“代替差”。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名。农区离※宗远的※谿卡,不便派人畜出差,以货币代差。支此差户每种一“批”(容量单位)差地的差巴(支差的人),每年需交10两藏银的租,可免除全部※内差。牧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参见“合买”(833页)。
清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初任佐领。康熙十三年(1674),从征叛藩吴三桂,由陕西进军四川,至朝天关,同前锋统领穆占败石存礼军。十四年,败吴之茂、王屏藩等四路来犯之军。十七年(1678),论功授拜他拉布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回民武装。先是中共领导的新四军于1939年在安徽定远县王回岗区(今二龙乡)建立了清真队,属于回民抗日民兵组织。1942年随着王回岗回民自治区的建立,改为区清真大队,由回民沙跃华任大
见“土河”(63页)。
云南哈尼族土司区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各土司区里的数目视辖区大小而定。各里设里长1人,管理数十村寨;里长之下设“招坝”或“里老”,辖一至数寨;“招坝”之下设“三伙头”,负责传锣送信,催捐派款。里长不世袭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