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1292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赡思丁长子,也称“赛典赤”,意为“荣耀的圣裔”。中统元年任安南达鲁花赤,首率回回军进入云南。后官至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六十六年(1279),驻
古代游牧民族岩画。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达里盖沟北约2公里处。布尔很哈达,蒙古语,意为“神山”。山北坡崖壁峭立,古代遗留岩画甚多。内容有各种野牲、骑者、舞蹈场面、车辆、穹庐以及星图等,表现古代游牧人
元朝诸王封爵之一。至顺二年(1331),知枢密院事伯颜受封,赐金印。一说将其列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
1215—1294元朝的创建者。又译呼必赉。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之子,※蒙哥汗弟。蒙古语尊称薛禅(贤者)皇帝。即位前,便“思大有为於天下”(《元史》卷4),召藩府臣僚问以治道。宪宗元
见“拓跋那”(1356页)。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宫卫制为契丹特殊政治制度,契丹语称“斡鲁朵”。新帝践位,皆置宫卫,宫卫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州县,构成独立的军事、经济单位,主要任务为“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辽史》
①(?—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喇布嘛塔尔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徙牧色楞格河。后携属众700余户附清,赐牧苏尼特界内乌纳齐。二十八年夏,
见“慕容宣赵”(2441页)。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设9台,由科布多城开始,140里至搜吉,140里至察罕布尔噶苏,110里至达布素图绰尔,90里至纳林博罗齐尔,80里至依什根托罗垓,80里至扎哈布拉克,90里至西博尔图,240